来源:创同盟 | 发布时间:2022-05-11
一、备案介绍及说明
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,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网站的所有者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备案,公安局备案是其中一种。如果不到公安局备案平台做信息登记,有可能查处以后关停。
已上线并通过ICP备案的网站必须在30天内进行公安备案。
输入网址: https://beian.mps.gov.cn ,打开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。
二、备案流程
备案主要流程是:注册账户、开办主体申请、网站基本信息填写、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、确认提示说明。
(1)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(https://beian.mps.gov.cn/),点击用户登录。
(2)如果已有账号,选择账号登录即可,如果没有账号,点击注册账号,按照提示的流程注册后在登陆账号。
2. 开办主体(新增主体)
当前用户在无主体的情况下, 进入首页系统会自动弹出框提示“您当前还无 有效主体,请先申请主体”,点击【申请主体】按钮, 跳转进入新增主体页面。
截图如下:
进入新增主体页面,如果有主体草稿,页面自动弹窗提示“您有一条草稿, 是否使用”,点击【是】会回填草稿信息,点击【否】则不使用草稿信息,所有
表单项为空。截图如下:
在新增主体页面,填写开办主体的相关信息,“开办主体性质”可选择个人或单位两种,开办主体性质选择“单位”需要填写主办单位信息、负责人信息; 开办主体性质选择“个人”只需填写负责人信息。信息项前面带有红色“*”号标记的为必填项。
点击【保存草稿】按钮,保存成功后自动跳转至“我的草稿”列表页,我的草稿列表会增加一条“新增主体”的草稿记录。点击【提交审核】按钮,主体业务申请完成。截图如下:
注: 公安机关不会单独进行主体审核, 备案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至少一个网站、 APP、服务商、小程序、应用市场等业务申请。新增主体审核通过后, 主体状态变为“有效”.
3. 网站公安备案
(1)新办网站申请
新办网站申请包含四步:【开办主体】、【网站基本信息】、【网站负责人】、【提示说明】。点击菜单栏左侧的【新办网站申请】按钮, 进入新办网站页面,点击下一步。
(2)网站基本信息
网络接入服务商和域名注册服务商可通过“查询网络接入服务商”按钮和 “查询域名注册服务商”按钮进行查找。网络接入服务商查找应先填写“名称” 和“接入商所属地区”作为查询条件, 其中“接入商所属地区”为必填项。查询到信息后, 点击“选择”即可回填信息。若查询不到相关信息, 则可手动填写服务商信息。服域名注册服务商同理
如果不清楚选哪个区,可电联服务商客服电话查询后在选择
(3)网站负责人
在填写网站安全负责人和网站应急联络人时, 可以手动填写人员信息, 也可 勾选勾选“同主体负责人信息”前面的选择框, 自动回填主体负责人信息。但请注意, 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, 平台未完整存储您的个人信息, 请您逐项核实。网站应急联络人需承担 7×24 小时联络责任, 建议不与网站负责人相同。截图如下:
(4)提示说明
在最后一步的提示说明页, 点击【提交】按钮,提交成功后, 我的申请列表页增加一条“新办网站申请”记录,截图如下:
提交后等待审核即可
(5)撤销申请
对于审核状态是“待审核”的新办网站申请单, 如果发现信息填写错误,可进入“我的申请”列表页, 找到对应的申请单点击操作栏的【详情】按钮,跳转至详情页面,在申请后 30分钟内可点击【撤销申请】按钮进行撤销。截图如下: